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永昌一中实验楼配套设备、智慧黑板和校园广播部署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永昌一中实验楼配套设备、智慧黑板和校园广播部署服务”(项目编号:041002JH620321001)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项目名称:永昌一中实验楼配套设备、智慧黑板和校园广播部署服务
项目编号:041002JH620321001
项目预算:1086.045261万元
投诉人:甘肃鑫尚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街97号
被投诉人1:甘肃众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龙首新区国芳万和城电商综合服务中心314
被投诉人2:甘肃省永昌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解放路27号
二、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 :我司在质疑中表述能同时满足所有参数的品牌市场上为希沃一家,且部分参数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提高竞争门槛,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而回复中未针对我方质疑给出合理的解释和依据。
经核查:根据被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内市场上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因此采购需求及评审因素不属于限制潜在投标人。故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交互智能平板16.整机支持蓝牙Bluetooth 5.2标准;交互智能平板17.Wi-Fi制式支持IEEE 802.11 a/b/g/n/ac/ax:支持版本Wi-Fi6。
经核查:根据被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内市场上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均依据该项目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及未来建设方面,符合该项目采购需求。故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PC模块可抽拉式插入整机,可实现无单独接线的插拔。采用按压式卡扣,无需工具就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和整机的连接采用万兆级接口,传输速率≥10Gbps。(提供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经核查:根据被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内市场上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被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国内市场上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均依据该项目教育信息化建设现状及未来建设方面,符合该项目采购需求。故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甘肃鑫尚拓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诉。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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