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 以点带面 四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省财政厅建立厅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全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日常工作,厅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定期报送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以来,财政厅通过收集梳理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简报》近20期,对全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为各地工作开展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二是注重示范引领。根据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四川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不断拓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领域。研究制定《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结合“两项改革”后基层公共服务供需现状,会同民政、教育、农业农村、司法4个部门在居家养老、儿童关爱、学前教育、植物保护、人民调解等10个领域,选取41个县(市、区)开展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工作方案和试点方案,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开展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除跨年项目外其余试点项目均已全面实施完成。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通过总结试点经验,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财综〔2021〕26号)和《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出了“十四五”期间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购买目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资金管理、预算安排、承接主体培育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先后制定配套文件,为全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如遂宁市通过梳理全市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制定了《遂宁市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目录》,涵盖35项具体购买事项;德阳市制定《乡镇购买服务全过程指导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截至目前,四川已经初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
四是加强调研督导。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乡镇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财政厅多次组织调研组先后赴遂宁、达州、阿坝等多地进行调研督导,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准确把握方向、积极探索创新,确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各地财政部门也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培训会以及调查研究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乡镇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同时,四川还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考核范围。在全省考核中,各地乡镇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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