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上半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的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
白银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银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等规定的考核事项对照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表检查考核。
(二)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服务质量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按照《白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市财采发〔2023〕18号)要求,采取自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抽查相关资料,书面审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综合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本次考核抽查的情况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照采购委托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依法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但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够细化完善。二是对政府采购相关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
六、考核结果
优秀。
七、工作改进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开展业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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