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
金昌市财政局
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经开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金融机构、相关供应商、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合同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金昌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精神,围绕推进全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开展合同融资业务的甘肃省区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合同金额贷款的融资模式。合同融资工作遵循“财政引导、银行主办、企业自愿、市场运作、风险自负”原则。
金融机构是指各类银行和在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供应商是指在甘肃省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金昌市内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甘肃省内供应商获得金昌市外政府采购合同和甘肃省外供应商获得金昌市内政府采购合同,不属于本通知规定范围。
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构
甘肃省财政厅建成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经过两年多的试点,选取融资工作成效显著的兰州银行,作为向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试点的金融机构,兰州银行金昌分行为金昌市首家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机构。
同时,鼓励其他银行与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接,利用平台的业务协同和数据集合优势,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三、融资业务主要内容
(一)融资对象:凡是甘肃省内注册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
(二)授信种类: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为中标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三)授信额度: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70%。
(四)贷款利率:根据企业在兰州银行金昌分行的资信评级及FTP优惠利率综合评定,年利率不高于5.5%。具体贷款利率由供应商和融资机构协商确定。
(五)贷款期限: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的付款期限确定,同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单笔贷款业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融资业务工作流程
(一)信息导流,了解产品。融资机构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企业发送业务短信,引导有融资意向的企业登录平台查询金融机构专属“政采e贷”产品信息,意向融资企业在线提报贷款申请。
(二)交易撮合,达成意向。金融机构对中标(成交)企业提报的贷款申请进行在线审核,双方达成贷款意向。
(三)锁定风险,发放贷款。政府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为准),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开立还款账户,即时发放贷款。
(四)自动还款,合同终止。中标(成交)企业诚信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关联政府采购合同,贷款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到金融机构指定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贷款合同自动终止。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本地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加大“政采贷”推广应用力度,做好政策研究和指导,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相关服务措施,为融资双方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但不得为融资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采购单位应当积极支持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合同信息、组织项目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款项,允许供应商将采购合同项下的收款账号变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账号(以下统称“唯一收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便利。不得为融资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擅自更改唯一收款账号,不得无故延迟支付资金。
(三)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对信誉度高、诚信好的企业要在授信额度、贷款审查、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支持,提供快捷、方便、实惠、专业的融资服务。不得变相设置抵押、担保、保险等其他附加条件。
(四)供应商通过合同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合同融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融资材料,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融资账号作为政府采购合同回款的唯一收款账号,不得随意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唯一收款账号信息。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宣传工作,在信息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和信用融资业务有序高效运转。
(六)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指导和协调服务,加强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的合作,多种渠道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使更多中小企业了解金融机构的融资产品,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提供支持和服务。
金昌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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