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助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双鸭山市财政局通过思想解放引领作风转变,以攻坚破难促进能力提升,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改革,全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绩效和行政效能。
一、强化预算编制,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一是扩链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从项目的事前评估、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采购实施、项目监控、项目评价等各环节落实绩效管理措施。事前强化项目评估、成本分析、预算编制;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纠偏;事后从成本、产出、效果、满意度等维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扩深度,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向多领域延伸。近年来,从最初的环卫清扫服务向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服务、助残服务、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等领域延伸,相关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全周期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是抓重点,对政府购买服务量身定制评价方案。在全面总结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一套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全流程指标体系,包含预算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意向、采购需求、组织采购、合同订立等10个环节内容。重点涵盖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服务结果与需求相关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制定落实政策,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一是修订完善指导性目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充分采纳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双鸭山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确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范围,明确了“买什么”的问题。规定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不得将已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作为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的依据,已纳入《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均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避免出现一方面部门花钱购买服务,另一方面部门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和设施闲置、经费不减的现象。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和分析调研。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加大对市级各部门和所属县区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分析和调研,定期上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情况,以便于实施过程中统筹推进、协同推进和联动推进。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加强预算资金管理、采购活动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审计部门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中财政资金真实性、合法性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购买主体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接主体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广泛征求意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积极征求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聚焦社会热点,民生焦点,优先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政策覆盖面广、评价结果有示范意义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政策研究、解读和宣传,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做好与政府采购、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的衔接,健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衔接配套、操作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措施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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