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财政局 关于肃州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肃州区财政局
关于肃州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肃州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项目编号:GSYHZZ-2024-0116号)”的处理决定告知如下:
项目名称:肃州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
项目编号:GSYHZZ-2024-0116号
项目预算:5631389.08元
投诉人:中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15号(4-1-2)
被投诉人1: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小西街13号
被投诉人2: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商务写字楼408号
相关供应商1名称:甘肃兴德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312国道南飞翔路34-2号
相关供应商2名称:甘肃金佛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19号
相关供应商3名称:甘肃睿德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元通市场38号楼4号商铺52-19号
相关供应商4名称:甘肃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6号酒泉中天国际中小企业创业园C座3层9号
投诉人中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肃州区林业和草原局、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就“肃州区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项目”(项目编号:GSYHZZ-2024-0116号)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我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材料,我机关于2024年3月28日正式受理投诉。
投诉处理期间,中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机关决定终止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
肃州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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