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安宁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安宁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
三、考核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2.政府采购工作质量;3.预算单位委托项目执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单位自查自评、现场抽查项目资料、监督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2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能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推进业务创新,采购行为规范,较好的完成了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按照采购委托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依法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2022年度代理的采购项目未出现投诉事项。但考核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够细化完善。二是对政府采购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定,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本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事项
针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进一步加强采购文件精细化编制,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不断提高集采机构业务水平。
兰州市安宁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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