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康乐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安徽运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 日,我机关收到你公司对“康乐县民政局对全县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和经济困难老人处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及机构安全评估项目”(项目编号:LXZC21820240255)采购文件的投诉书。
经审查,你公司关于该项目的投诉书内容不完整,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我机关于2024年6月14日向你公司发出《康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截止2024年6月25日,未收到你公司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机关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康乐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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