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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财政局:积极作为 守正创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案例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08-08 11:05 字体:

今年以来,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以政府采购“透明度”换取营商环境“满意度”,多措并举促进徽县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一、强培训、促提高,注重源头控制

加强采购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提高了采购需求的科学性、规范性,从源头上防止出现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行“党建引领+阳光采购”“互联网+政府采购”,针对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及电子交易平台业务培训,持续加大对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采购人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优流程、减时限,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利用甘肃政府采购网,依据平台“办事指南”,明确采购流程,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实现了发布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评审等全流程电子化;全县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减少审批手续,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在法定时限内有效缩短采购周期,在收到采购人计划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并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时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缩短合同签订时间,要求采购人原则上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线上合同签订,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宽准入、优服务,推行信用承诺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服务功能,进一步满足采购人多样化采购需求,中心制定印发了《徽县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实行承诺准入驻的通知》、《关于征集公务用车租赁、酒店服务的通知》等。今年以来新入驻网上商城供应商39家,公务用车租赁4家、酒店服务公司4家,实行“宽进严管”。着力破解采购活动周期长、小额度、多频次政府采购项目,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制度,有力地化繁为简,为我县政府采购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

四、提比例、降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承担的政府采购项目,免收一切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降低投标供应商交易成本。牵手银行、企业共同搭建“政采贷”融资服务,“服务员”的身份做好“政采贷”政策的宣传、沟通和引导工作,支持供应商利用中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信用融资,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加快助企融资速度,提高金融服务广度,今年来多次深入金融机构调研交流,探索简化贷款流程,截至目前,已贷款3笔,共计 231.4万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以上金额的采购项目,根据政策规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60%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参与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和评审价格优惠幅度,大幅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参与政府采购比例,推动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使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五、细审核、严监管,创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立足“网上全公开、线下无交易”,通过制定采购需求、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及时组织履约验收等方式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在线监管。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行为,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依法公平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不断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禁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及“量身定做”行为,及时处理质疑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切实加强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的监管,进一步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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