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
(定)财采投处决〔2024〕2号
项目名称: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GSXHZC-GK-2024-021
项目预算:2112.50万元 (第一包)
投 诉 人:兰州金源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B41001002幢(写字楼)A区1015室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2号楼1304室
物流中心程力汽车综合办公楼101室
我机关依法对2024年8月2日收到的兰州金源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对“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采购结果的投诉事项4的投诉,经补正后,于2024年8月14日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4:在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过程中,评审得分出现畸高、畸低现象,涉嫌评分不公。中标单位甘肃程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中标评分异常,接近满分(后附成交结果公示截图),可能存在人为因素影响评分结果。对方回复未能正面回应我单位提出的质疑,回复内容敷衍了事,未提供实质性解释和解决措施。
经我机关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评分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原评审结果一致。投诉人“涉嫌评分不公”、“可能存在人为因素影响评分结果”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故投诉事项4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不成立,驳回投诉。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定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西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被投诉人2:定西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9号
相关供应商:甘肃程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陇中仓储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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