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区财发〔2024〕250号)
白银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区财发〔2024〕250号)
白银市白银区2024年重点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白银市白银区2024年重点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GZJ-ZC24297)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白银市白银区2024年重点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GZJ-ZC24297
项目预算:49.44万元
投诉人:白银春秋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三合村甘沙河48号
被投诉人1:白银市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
被投诉人2:甘肃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银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二楼西侧
我机关依法对2024年8月16日收到的白银春秋商贸有限公司对“白银市白银区2024年重点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依据《中标结果公告》我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前往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中标单位“白银昆腾商贸有限公司”的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经核实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障金。
经核查,白银昆腾商贸有限公司社会保障金缴费记录良好,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依据《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本次采购标的物“居住型帐篷”的生产厂家为“甘肃馨雨卓越商贸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公司为注册在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兰州毅德商贸城的一家零售企业,该公司不具备生产资质,也没有可用于生产的厂房、设备、人员等硬件设施,因此判定中标单位提供的隶属于该标的物的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彩页说明等均系伪造”
经核查,甘肃馨雨卓越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帐篷的范围,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成立。
投诉事项3:依据《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标的物“折叠房”的生产厂家为“河北冀安集成房屋制造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出具的“折叠房”产品《检测报告》因涉嫌伪造,目前在我市同类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正在接受我市财政机构的调查取证,请出具该产品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经核查,标的物“折叠房”的生产厂家“河北冀安集成房屋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检报告为衡水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但报告的签发、审核、主检均未有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故认为是不完整的检验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对参数响应描述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有一项不满足扣0.3分,扣完为止,此项评分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加以证明,经我办查看评审报告并与评审专家核实,7家供应商此项得分均为15分,由此说明,供应商是否提供检测报告没有作为打分依据,此项打分对7家供应商是公平、公正的。白银昆腾商贸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属于虚假材料,故投诉事项3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从评审情况来看,影响该项目中标结果,故认定中标结果无效。由于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故责令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2、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但不影响评审结果,故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白银昆鹏商贸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2、投诉答复函(白银市白银区发展和改革局 甘肃卓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