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金昌市本级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金昌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金昌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
三、考核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该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自评、现场监督考核、抽查项目资料、核对公告信息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监督考核情况来看,2023年度金昌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在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采购效率等方面,能够认真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代理组织采购活动,但考核过程中仍发现如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根据综合考核评分,金昌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工作改进建议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加强对政府采购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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